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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拍卖、典当行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出处: 辽宁省商业厅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03
 

 

辽商函〔2007〕246号

各市商业局(委):
  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开通并实施网上信息报送制度以来,我省各地商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对此都很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添置设备,落实人员,建立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有效地保证了两大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
总的看,前一阶段我省网上信息报送工作推进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上信息报送率没有达到100%,极个别企业没有按规定如期报送信息;二是有的企业工作不认真,填报信息随意性较大,缺项漏项、计量单位、佣金和利税收入等项差错较多;三是个别企业存在虚报、瞒报现象;四是有的市商业主管部门对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督促不及时,审核不认真,一些信息差错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为进一步提高网上信息报送质量,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开通《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网上信息报送制度,是商务部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加强拍卖和典当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掌握行业情况,加强政策研究和行业监管工作,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商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务必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信息网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保持相关工作人员的稳定,配置必要的设备,改善工作条件,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操作程序,确保信息上报质量。各相关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规范,上报数据一定要有根有据,准确真实,避免主观随意性。在上传信息之前,要认真做好各项数据的复核,经主管经理审核确认签字后方可上网传输,并做好纸质报表的保管备查。各市商业主管部门要在督促企业及时上报信息的基础上,认真做好企业报表的查询、审核确认与汇总工作,注意从中发现问题,查找差错源头,及时进行更正。
  三、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建议各市商业主管部门近期组织有关企业信息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深入系统的讲解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工作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帮助基层工作人员掌握操作要领,提高业务技能,特别强调在计量单位的把握方面要准确无误。
  四、消除信息报送工作的死角。凡经依法批准设立并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新近批准设立、暂时未投入运营的企业),都必须及时登录《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或《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按时完成网上信息传输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宕。各地商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信息。对拒不报送信息或在信息报送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恶意逃避监管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鉴于前期信息数据存在一些差错,提请各市商业主管部门和各个拍卖、典当企业,对以前网上报送的信息资料(包括汇总资料),逐月(季)进行一次复核,及时纠正差错,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出现同类错误。

 


                                                                       辽宁省商业厅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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